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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工程
时间:2016-06-21 10:00:00 阅读:0
2016年05月24日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招字第W-023号开标时间:2016-06-20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标讯类别:省内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代理: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主名称:福建农林大学所属地区:国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 福建农林大学 ,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农林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中美村溪源官路(中美小区对面)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餐厅一层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食堂一层、二层、四层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3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农林大学食堂室内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4661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依据相关文件规定:(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投标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6月20日 9 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5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0日09 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经注册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或经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83789026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层     电话:   0591-83702826   ,传真:  0591-83768486    联系人:     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 1896 4070 5250 6367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食堂二次装修工程投标保证金” (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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